| 各市州人事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文件精神,为做好全省2007年度全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注册税务师职(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时间:2006年12月11日至20日(省直报名点周六、周日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 驻长省、中直单位报名工作由省职考办负责,统一到建设广场省人事厅办公大楼南侧50米富锦路邮局(建设街2766号)大厅报名;各市州报名工作由当地人事职考部门负责,报名地点自行确定。驻其他市州省、中直单位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职考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 (三)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报考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组织。报考人员须由本人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可复印或到报名点领取,或从省职考办网站www.jlzkb.com直接下载。表中有关考试类别、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名称代码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统一到人事职考部门报名。无上级主管部门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由本单位组织报名。 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 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3. 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 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5. 上年度的考生,可凭原准考证直接报考(仍需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附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交费后,由报考人员按照《资格考试报名表》填写的相关内容填涂《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表卡相关内容必须一致,并认真核对涂卡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如填写或涂卡信息不准确,后果自负。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类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内容 | 备注 | |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 4月14日 | 上午:8:30-11:30 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2:00-5:00 投资建设项目决策 |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10年。 (二)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8年。 (三)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硕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5年。 (四)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博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3年。 (五)取得非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2、近3年内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没有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凡因严重违纪违规在3年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说明 (一)根据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不满3年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一经查出,概不退费,追究责任,后果自负。 (二)投资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合格证书。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可受聘承担投资建设项目高层专业管理工作。 五、考试收费 报考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按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投资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57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吉价收函[2001]52号文件,每人交报名费13元,报考《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每人每科交考务费54元,《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实施》每人每科交考务费60元。 六、考试成绩发布及颁发合格(资格)证书 考生应妥善保管好《准考证》,以备成绩查询、领取合格证书时便用。考试成绩一般由国家在考后2个月左右发布,考试合格(资格)证书一般由国家在发布考试成绩1个月后开始下发。省职考办网站(www.jlzkb.com)将及时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通知,考生可直接上网进行免费查询。 考试合格者由人事职考部门颁发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与相关部委共同用印的资格证书,全国范围有效。在省职考办报名的,到长春市富锦路邮局(省中直报名点)领取;在各市州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职考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领取合格(资格)证书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证书工本费。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其他条件。 获得资格证书人员,须按有关规定到相应注册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相关注册机构及联系电话如下: 省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吉林省咨询工程师协会,联系电话:0431-88521494。 七、工作要求 1.各市州人事职考机构要认真组织报名工作。一是要把好报名质量关。要按照国家人事部3号令,严格审查报名资格,实行复审制,应认真审查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二是要采集考生照片,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要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要认真指导考生正确填写报名表和填涂报名信息卡,提醒有滚动成绩的考生填涂上年度档案号,并实行考生现场确认报考信息并签字的做法。四是要指定专人负责校对和复核报名信息工作,发现错误及时纠正。五是认真做好报名信息上报工作,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2.各市州人事职考机构要加大对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的宣传力度。各部门、各单位在组织考生报名时也要依据人事部3号令对考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报名时要现场公示考试纪律,使每个考生了解考试纪律规定,充分认识违纪违规行为给社会和个人带来的危害。各级人事职考机构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人事部3号令,进一步加大严肃考风考纪的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3.各市州人事职考部门与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强化管理,优质服务,切实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 附件: 1. 资格考试报名表 2. 专业资格考试代码表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