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的安全控制(续)
10.3.2(熟悉)建设项目施工安全计划及其实施\ (1)安全计划的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2)安全控制和管理目标。
3)安全控制和管理程序。
4)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5)职责权限。
6)规章制度。
7)资源配置。
8)安全措施。
· 重点是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坍塌、防触电、防机械伤害、防中毒事故、防火
· 还要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特点,考虑诸如防交通事故、防爆、防放射性照射、防危险品污染、防疫与防洪、防台风、防寒、防酷暑等措施,
· 还要考虑防盗、防破坏等保卫措施。
9)检查评价。
10)奖惩制度。
(2)安全技术交底
单位工程开工前,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交底时间和参加人员、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向承担施工的作业队负责人、工长、班组长和相关人员进行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①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
②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
③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④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⑤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3)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职责并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2)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和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分析;
·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原因制定预防和纠正措施。
· 发生安全事故后按事故处理的规章上报、处置,制定预防事故再发生的措施。
3)作业队长安全职责。
· 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 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 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 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 认真消除安全隐患;
· 发生事故后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4)班组长安全职责。
· 安排生产任务时进行安全措施交底;
· 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 上岗前对所有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以消除安全隐患;
· 检查安全标牌是否按规定设置,标识方法和内容是否完整;
· 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等;
· 发生工伤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5)操作工人安全职责。
· 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执行技术交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不违章作业;
· 服从安全监督人员的指导,爱护并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
· 对不安全作业提出批评和意见。
6)承包人对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 审查分包人安全资质和安全生产责任,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人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 对分包人提出安全要求,认真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责令停工整改;
· 统计上报分包人的伤亡事故,并协助处理分包人的伤亡事故。
7)分包人安全生产责任。
分包人对本单位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认真履行分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服从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执行承包人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时向承包人报告伤亡事故并调查处理。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对项目经理部、作业队、班组不同层次人员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2)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凡从事电工、压力容器操作、爆破、金属焊接、机动车驾驶、垂直运输机械作业、高空作业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0.3.3(掌握)建设项目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的目的:评价施工安全计划的有效性,发现不安全行为和隐患,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以及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2)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安全计划、安全组织机构、安全保证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识、操作行为、违规处理、安全记录等。
(3)安全检查的方式
项目定期组织的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的日常性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安全检查以及不定期检查等。
(4)安全检查记录和报告
已达标项目、未达标项目、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5)施工安全验收制度:“验收合格才能使用”是施工安全验收的原则。
各类脚手架、临时设施、临时电气工程设施、各类起重机械和施工机械设备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等,都必须经过检查验收,经书面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0.3.4(掌握)建设项目安全隐患处理 (1)安全隐患记录:“通病”和“顽症”修订和完善安全整改措施。
(2)安全隐患整改通知
(3)当场指正
(4)跟踪验证
建设项目安全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
10.4建设项目安全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 10.4.1(掌握)建设项目应急救援预案 国务院突发公共事故总体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类、事故灾害类、公共卫生事件类和社会安全事件类等四类;其中,事故灾害类包括了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等预案。
建设项目应急预案(对于可能引发重大事故风险的环节或部位),包括应急计划、应急组织、应急设施和应急演习。
10.4.2(掌握)建设项目安全事故处理 (1)安全事故处理原则:“四不放过”:尽早发现,准确定性,快速处理,及时反馈
1)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安
4)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2)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1)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事故现场。
2)组织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如下:
①轻伤、重伤事故调查组,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及工会组成。
②伤亡事故调查组,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区的行政安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
③重大死亡事故调查组,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同级行政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
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调查组应邀请人民检察院参加,还可邀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与发生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调查组。
3)现场勘察。包括现场笔录,现场拍照和现场绘图。
4)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
5)制定预防措施。
6)写出调查报告。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后报批。
7)事故的审理和结案。报告经有关机关审批后方可结案,做出处理结论
事故调查处理的文件记录应长期完整地保存。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
10.5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 10.5.1(掌握)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文明施工 (1)现场文明施工的责任
1)业主方应制定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划分各参与方的责任范围,并实施检查、考核和奖惩,不断提高文明施工水平。
2)施工现场各参与方,应当服从业主方或主承包方对现场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并接受监督检查。
(2)现场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
1)有整套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有健全的施工指挥系统和岗位责任制,工序衔接交叉合理,交接责任明确。
3)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和制度,大小临时设施和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按平面布置堆放整齐。
4)施工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排水设施得当,水电线路整齐,机具设备状况良好,使用合理。施工作业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
5)搞好环境卫生管理,包括施工区、生活区环境卫生和食堂卫生管理。
10.5.2(掌握)建设项目现场环境保护 (1)现场环境保护的意义
1)保护和改善项目环境是保护公众身体健康的需要。
2)保护和改善项目环境是项目各参与方的责任和义务。
3)保护和改善项目环境是保证员工安全高效生产、顺利实现项目目标的必要条件。
(2)现场环境保护的责任
项目经理是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将环境保护责任层层分解,列入岗位责任制,建立项目环境保护自我监控体系。应针对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因素,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并实施检查和监控。
(3)现场环境保护的基本内容
1)防止大气污染。重点包括:
· 施工现场垃圾要及时妥善清理,严禁凌空抛撒;
· 施工现场道路尽量利用永久性道路,并防止道路扬尘;
· 水泥、白灰等易飞扬细颗散体材料应妥善存放;
· 禁止在现场焚烧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的物质,
· 以及防止搅拌站对大气的污染等。
2)防止水污染。主要防止措施包括:
· 禁止含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土方回填;
· 施工现场搅拌站等污水,应经沉淀池沉淀后排放;
· 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源;
· 妥善保管化学药品、外加剂等,避免污染环境;
· 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方可排放。
3)防止噪声污染。
· 为防止噪声扰民,应控制人为强噪声;
· 在人口稠密地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严格控制作业时间;
·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以及采用隔声等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