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表
11.2 安全检查表 11.2 1 目的 安全检查表分析利用检查条款按照相关的标准、规范等对已知的危险类别、设计缺陷以及与一般工艺设备、操作、管理有关的潜在危险性和有害性进行判别检查。 目的:检查系统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适用范围:从设计、建设一直到生产各个阶段 使用方法:有经验和专业知识人员协同编制,可以经常使用 人力最经济,时间最短 效果:定性辨识危险性并使系统保持与标准一致 如果赋值,可以半定量评价 安全检查表作为定性评价方法,不能对事故情况、事故发生的频率、事故后果(如死亡人数)、危险分级进行定性分析。它可应用于设计、试生产、工程实施、建造启动、正常运转、扩建、设施拆除、退役等阶段;不能应用于研究开发、事故调查阶段。 系统或项目的生命周期: 研究开发、设计、试生产、工程实施、建造启动、正常运转、扩建、事故调查、设施拆除、退役等阶段 安全检查表分析可适用于工程、系统的各个阶段。安全检查表可以评价物质、设备和工艺,常用于专门设计的评价,检查表法也能用在新工艺(装置)的早期开发阶段,判定和估测危险,还可以对已经运行多年的在役(装置)的危险进行检查(安全检查表常用于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专项安全评价,而很少推荐用于安全预评价)。 11.2.2 不同类型的检查表 为了编制一张标准的检查表,评价人员应确定检查表的标准设计或操作规范,然后依据存在缺陷和不同差别来编制一系列带问题的检查表。 随着具体情况不同采用不同的检查表,我们可以简单的分成为检查结果的定性化、半定量化、或定量化的安全检查表。(但要注意安全检查表只能作定性分析,不能定量,也就是说它们不能提供危险度的分级)。 编制安全检查表所需资料: (1)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 (2)国内外事故案例; (3)系统安全分析事例; (4)研究的成果等有关资料。 1l 2 2.1 检查结果定性化 安全检查表应列举需查明的所有导致事故的不安全因素,通常采用提问方式,并以“是”或“否”来回答,“是”表示符合要求;“否”表示还存在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部分符合”表示有一部分符合条件,另一部分不符合条件。回答是的符号为“√”,表示否的符号为“×”,“≈”表示部分符合。所以在每个提问后面也可以设有改进措施栏,每个检查表均需要注明检查时间、检查者、后面直接责任人,以便分清责任。 为了使提出的问题有所依据,可以收集有关的此项问题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在有关条款后面注明名称和所在章节(表11—2)。 11.2.2.2 检查结果的半定量 菲利浦石油公司安全检查表采用了检查表判分——分级系统,在这里作为安全检查表的判分系统采用的是三级判分系列O—1—2—3,0—1—3—5,0—1—3—5—7,其中评判的“0”为不能接受的条款。低于标准较多的判给“1”;稍低于标准的条件判给刚低于最大值的分数;符合标准条件的判给最大的分数。 判分的分数是一种以检查人员的知识和经验为基础的判断意见,检查表中分成不同的检查单元进行检查。为了得到更为有效的检查结果,用所得总分数除各种类别的最大总分数的比值,以便衡量各单元的安全程度。 在汇总表上(表11—3),分数的总和除以所检查种类的数目,此数表示所检查的有效的平均百分数。 ll 2.2.3 检查结果的定量化 根据安全检查表检查结果及各分系统或子系统的权重系数,按照检查表的计算方法,首先计算出各子系统或分系统的评价分数值,再计算出各评价系统的评价得分,最后计算出评价系统(装置)的评价得分,确定系统(装置)的安全评价等级。 1)划分系统 (1)以装置作为总系统,例如将评价系统划分为生产运行、储存运输、公用动力、生产辅助、厂区与作业环境、职业卫生、检测和综合安全管理等若干个系统,其中综合安全管理系统对其余七个系统起制约和控制作用。 (2)每个系统又依次分为若干分系统和子系统,对最后一层各子系统(或分系统)根据不同的评价对象制订出相应的安全检查表。 2)评分方法 (1)采用安全检查表赋值法,安全检查表按检查内容和要求逐项赋值,每一张检查表以100分计。 (2)不同层次的系统、分系统、子系统给予权重系数,同一层次各系统权重系数之和等于l。 (3)评价时从安全检查表开始,按实际得分逐层向前推算,根据子系统的分数值和权重系数计算上一层分系统的分数值,最后得到系统的评价得分。系统满分应为100分。 3)安全检查表检查的实施办法 每张检查表归纳了子系统(或分系统)内应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并制订评分标准和应得分。 依照制订的安全检查表中各项检查的内容及要求,采取现场检查或查资料、记录、档案或抽考有关人员等方法,对评价对象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之项,根据“评分标准”给予扣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根据检查表检查的实得分,按系统划分图逐层向前推算,计算出评价系统的最终得分,并根据分数值划分安全等级,最后。汇总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4)安全评价结果计算方法 (1)系统或分系统评价分数值计算:
Mi=∑kij mij 式中Mi——分系统或子系统分数值; kij——分系统或子系统的权重系数; mij——分系统或子系统的评价分数值; n ——分系统或子系统的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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